索引號: 113706860042344370A/2022-05817 主題分類: 組織機構_其他
文件標題: 棲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棲霞市人民政府2023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計劃》的通知
發文機關: 棲霞市政府辦 發文字號: 棲政辦發〔2022〕19號
成文日期: 2022-12-27 發布日期: 2022-12-27
統一編號: 有效性: 有效

棲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棲霞市人民政府2023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計劃》的通知 
棲政辦發〔2022〕19號


各鎮街,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棲霞市人民政府2023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計劃》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棲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2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


棲霞市人民政府2023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計劃


為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和《煙臺市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實施意見》有關工作要求,推動我市法治政府建設全面突破,現結合棲霞實際,制定本工作計劃。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1.優化政府機構職能。加快推行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和負面清單制度,及時動態調整權責清單并向社會公開。健全完善跨部門、跨區域協調配合機制,加強重大問題統籌會商,實現信息共享、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的聯動工作機制,全面推進政務領域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等公開,及時回應人民群眾關切的問題。持續強化綜合行政執法,編制賦予鎮街經濟社會管理權限目錄,抓好向鎮街賦權工作。統籌優化審批服務執法資源。(責任單位:市委編辦、市政府辦公室、市發展改革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司法局,市政府有關部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2.全面提升政務服務水平。進一步發揮新政務服務中心作用,完善一門辦理、一窗受理等制度,持續落實政務服務“跨省通辦”,繼續推行企業開辦“1110”和“拿地即開工”等審批模式,促進行政審批便民、公開和高效運行,行政許可規范、合法。實施審批“閉環直通”,上線運行“工程審批一手通”,延伸企業開辦鏈條。持續推進證明事項清理,動態調整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清單。持續做好行政審批事項的“接、放、管”工作,開展“減證便民”專項行動,進一步方便企業群眾辦事創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健全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模式。(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司法局,市政府有關部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3.持續優化法治營商環境。全面建立涉企案件審判執行專項機制,強化審判職能。完善行業分級分類監管制度,持續推進棲霞普惠助農和非平臺信易貸工作。優化各類市場主體公平競爭的法治環境,強化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剛性約束,及時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依法平等保護各種所有制企業產權和自主經營權,依法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建設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提供法律咨詢、法律體檢。深入推進中小微企業“法律服務代理”機制。(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政府有關部門)

二、嚴格依法科學民主決策

4.提升合法性審查工作質效。落實政府常務會議法律專員模式,深入推進鎮、市直職能部門合法性審查工作,嚴格把握合法性審查工作標準、工作流程,規范合法性審查程序步驟,確保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實效性。(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司法局,各有關部門)

5.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落實省、市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細則,細化審核標準,規范審核文書格式。落實行政規范性文件評估制度,強化評估結果運用。及時組織開展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年底將清理結果在門戶網站公示。嚴格執行行政規范性文件“三統一”制度,落實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每季度公布規范性文件備案情況,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司法局,各有關部門)

6.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按照《煙臺市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管理辦法》規定,按時制定并公開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年度目錄,實行目錄動態化調整。合法性審查時應當征詢法律顧問、公職律師的意見。(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司法局,各有關部門)

7.強化行政決策執行和評估。落實重大行政決策執行情況報告制度,執行主體應當定期向決策機關報告決策執行情況。依法推進決策后評估工作,將決策后評估結果作為調整重大行政決策的重要依據。非因法定事由并經法定程序,決策機關、決策執行單位不得隨意變更或者停止重大行政決策執行。(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司法局,各有關部門)

三、健全行政執法工作體系

8.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及時組織公開行政執法統計年報。完善行政執法案卷管理和評查、行政執法機關處理投訴舉報、行政執法評議等制度,定期組織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嚴把行政執法人員“準入關”,及時清理不符合規定條件的行政執法人員。加強行政執法人員知識培訓、專業訓練,不斷提高行政執法人員公正規范文明執法的能力和水平。(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各執法部門)

9.加大行政執法監督力度。制定實施《2023年度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計劃》,定期組織開展重點領域實地檢查,加強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重點領域行政執法,加大對食品藥品、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安全生產、交通運輸、勞動保障、教育培訓等重點行業領域執法力度。(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各執法部門)

10.規范涉企行政執法方式。嚴格執行涉企執法檢查計劃和重大涉企執法決定備案制度。加大包容審慎監管力度,健全完善行政處罰“不罰”“輕罰”清單機制。推行說理式執法,開展行政指導,制定“企業行政合規指導清單”,實現企業依法經營和政府管理之間的良性互動。(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各執法部門)

11.深化綜合執法體制改革。健全完善跨領域跨部門綜合執法,加大執法重心下移力度,推進經費、資源、裝備等向基層傾斜,堅持依法、穩步將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執法事項下放到鄉鎮(街道),推行鄉鎮(街道)區域內一支隊伍管執法,健全市、鎮街兩級行政執法案件移送、協調協作機制。進一步理清行業管理部門與跨領域跨部門綜合執法部門的職責邊界,形成監管執法合力。(責任單位:市委編辦、市司法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四、健全預防處置突發事件體系

12.構建完善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目標,扎實推進預防突發事件能力建設,切實提升應對突發事件處置能力。圍繞省、市應對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推進完善專項預案、部門預案,加快形成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保障新格局。定期開展森林防滅火、防汛搶險、抗震救災等應急演練,加快航空、專業技術、社會力量等各應急救援隊伍磨合,提高協同配合能力和實戰能力。完善各級應急指揮平臺,構建統一指揮、反應靈敏、上下聯動、組織有序、協同有力的應急指揮聯動機制。(責任單位:市應急管理局,各有關部門)

13.加強安全隱患排查力度。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扎實開展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防范遏制突發事件發生,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持續鞏固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安全生產大檢查集中攻堅行動成效,聚焦各重點行業領域及危險作業行為,督促相關企業規范建立運行安全生產晨會制度和負責人帶班制度,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隱患。加大對復工復產非煤礦山監管力度,定期聘請第三方專家開展診斷檢查,幫助企業查找隱患整改問題,確保復工復產安全。(責任單位:市應急局、市政府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水務局、煙臺市生態環境局棲霞分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14.提升風險防控意識。嚴格執行疫情防控突發事件應對相關法律法規,依法實施應急處置措施,提高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加強食藥安全監管,建設更高水平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認真落實河長制、湖長制、林長制,大力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強金融風險防控,嚴厲打擊各類金融違法行為。(責任單位:市應急局、市政府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水務局、煙臺市生態環境局棲霞分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15.引導基層力量共同參與。加大鎮街委托執法力度,強基層、打基礎,構建全方位安全生產執法體系,指導各鎮街獨立完成執法工作,做到對違法行為查處全覆蓋。繼續落實鄉鎮(街道)應急管理“有班子、有機制、有預案、有隊伍、有培訓、有演練”、村(社區)“有場地、有裝備物資、有工作制度”的“六有”“三有”標準化建設。加強社會應急力量管理,健全社會應急力量備案登記、調用補償、保險保障等制度。(責任單位:市應急管理局,各有關部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五、預防調處化解矛盾糾紛

16.扎實做好信訪接待工作。認真落實信訪工作規定,嚴格落實《涉法涉訴類信訪事項預警機制》,完善配套制度措施,規范接訪下訪流程,推動信訪問題和矛盾糾紛 “一站式接待、一條龍辦理、一攬子解決”。充分發揮信訪工作聯席會議協調作用,實行重大疑難信訪事項會商會辦、專題研究工作機制。加強《信訪工作條例》學習宣傳貫徹執行力度,責任單位、信訪機構、司法部門配合聯動,建立“法、理、情”多角度思想疏導工作隊伍,深化信訪積案和突出問題化解攻堅。(責任單位:市信訪局、市司法局,各有關部門)

17.發揮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作用。以社會購買服務的形式,聘用一批專職調解員充實調解工作一線,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調解員隊伍的業務培訓,組建一支業務素質過硬的調解員隊伍。完善調解工作相關機制,保證調解工作有人干、能干、愿意干,切實發揮人民調解在基層維穩中的防火墻作用。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完善信訪、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訴訟等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發揮集約化非訴糾紛解決機制作用。做實用好“和為貴”社會治理服務中心,開展矛盾糾紛常態排查,努力將矛盾化解在基層。(責任單位: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訪局,各有關部門)

18.提升行政復議工作效能。繼續推廣“0535”陽光惠民復議工作機制和“130”復議新模式,進一步暢通行政復議案件受理渠道,落實行政復議申請登記制度。深化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優化行政復議機構設置,合理調配編制資源,加強行政復議工作力量。充分利用發揮行政復議咨詢委員會和行政復議調解和解委員會,強化行政復議層級監督功能,加大糾正違法不當行政行為力度。(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各有關部門)

19.提高行政應訴能力。在全市推廣旁聽庭審活動,全年至少組織2次旁聽庭審。發揮好行政爭議審前和解中心實質化解行政爭議作用。實行行政敗訴案件通報制度。嚴格執行《煙臺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管理辦法》,落實責任意識,重視行政應訴工作,確保全年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保持在100%。(責任單位:市法院、市司法局,各有關部門)

六、精準保障民生服務

20.全力保障重大項目穩步推進。堅持服務保障“1+235”總體部署和“10+6”工作體系,用法治為棲霞高質量發展護航。為加快新棲霞一中、新人民醫院、三河治理、濱湖新城建設、老嵐水庫等重大項目建設進度,優化法律服務,提供法治保障。依法推進涉及教育提升、公共安全、人居環境、公共服務、社會保障等方面的2023年度棲霞民生實事落實落地。(責任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鎮街)

21.優化公共法律服務供給。推進全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整合律師、公證、司法所、人民調解等法律服務資源,完善提升14個鎮街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功能。充實人員力量,組建公共法律服務隊伍,做好縣鎮村三級公共法律服務平臺日常運行工作。深入推進“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一村一專職人民調解員”工作。(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各有關部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22.發揮法律援助職能。加強與公安、人社、工會等部門的聯動,及時為有需求的申請人提供法律援助。推進刑事辯護全覆蓋深入開展。持續加大法律援助法的宣傳,普及法律援助的知曉率,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市法院,各有關部門)

23.加強公證行業監管。繼續推進“最多跑一次”等一系列公證便民利民措施,建立公證行業窗口服務評價體系,開通公證微信公眾服務號,增加業務范圍。將公證+不動產落到實處,切實提高人民群眾滿意度。(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各有關部門)

24.深化網絡生態治理。組織開展棲霞市網絡安全宣傳周活動。開展“凈網”“綠網”“劍網”“掃黃打非”等專項整治行動,及時查處網絡安全隱患。加強對網絡媒體、公眾賬號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管和處罰力度。開展網絡安全線上線下檢查。(責任單位:市委網信辦、市公安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七、扎實開展法治宣傳教育

25.創新開展普法宣傳活動。重點加強對憲法、民法典、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涉營商環境等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深化法律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進網絡等主題活動,不斷提高普法針對性和實效性,努力提高公民法治素養。(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各有關部門)

26.構建立體普法網絡。全力推進“八五”普法工作,繼續完善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依托法治公園、法治長廊、法治一條街、公共場所顯示屏、戶外廣告牌、宣傳欄等法治文化陣地,發揮網站、兩微一端等新媒體優勢,努力構建多層次、立體化、全方位的法治宣傳教育網絡。積極推進“互聯網+法治宣傳”行動,建立健全媒體公益普法制度,推動大眾傳媒履行普法責任。廣泛開展法治微電影展播、法治故事宣講、法治文藝演出下基層、法律知識競賽等法治文化惠民活動,最大限度滿足群眾的法治文化需求。(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各有關部門)

27.深化法治鄉村建設。加強對“法治帶頭人”“法律明白人”的管理培訓,推動培養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在實現一村(社區)一法治文化陣地全覆蓋的基礎上提檔升級,建成一批有規模、有特色、有影響的法治文化陣地,著力構建“便捷民眾、設置合理、形式多樣”的法治文化陣地體系。(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各有關部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八、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監督

28.形成監督合力。突出黨內監督主導地位,推動黨內監督與人大監督、民主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等各類監督有機貫通、相互協調。完善社會參與機制,注重選聘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律師、專家學者、新聞工作者參加執法監督活動。有效發揮審計監督、財會監督、統計監督等監督作用,認真聽取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和各人民團體意見。(責任單位:市紀委監委機關、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司法局、市審計局、市財政局、市統計局,各有關部門)

29.加強和規范政府督查工作。重點對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情況、上級和本級重要工作部署落實情況、督查對象法定職責履行情況、本級政府所屬部門和下級政府的行政效能開展監督檢查,保障政令暢通。各級行政機關和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依法接受政府督查,如實提供有關情況。政府督查要堅持問題導向,做到發現問題與推動解決并重。堅持獎懲并舉,有效發揮政府督查的激勵鞭策作用。(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各有關部門)

30.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嚴格政府信息管理,推進行政規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集中統一公開。強化政府門戶網站信息公開第一平臺作用,全面推行政府網站集約化建設,整合網站信息資源,推動公開、互動、服務融合發展。開展政府開放日或政府開放周、政務公開日、網絡問政、電視問政等多種形式的公眾參與活動。(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委宣傳部、市司法局,各有關部門)

31.加快推進政務誠信建設。健全政務失信記錄制度,將違約毀約、拖欠賬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歸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持續開展嚴重失信政府機構清理整治專項行動,采取有力措施,徹底清理存量,嚴防發生增量。推進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法律援助人員等誠信規范執業,樹立企業群眾身邊司法公信榜樣。(責任單位:市法院、市發展改革局、市司法局,各有關部門)

九、落實法治政府建設主體責任

32.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法治思想,將習近平法治思想納入各級各部門學習計劃,系統推進習近平同志《論堅持全面依法治國》《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綱要》等學習宣傳工作。在黨委統一領導下,政府各部門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主體責任,謀劃落實好法治政府建設各項任務,主動向黨委報告法治政府建設中的重大問題。(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委依法治市辦、市政府辦公室、市司法局,各有關部門)

33.壓實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全面開展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年終述法工作, 推進黨政主要負責人年終述法全覆蓋。政府常務會議定期聽取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匯報,研究解決法治政府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嚴格執行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制度,按時向社會公開。(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委依法治市辦、市政府辦公室、市司法局,各有關部門)

34.積極爭創“省級法治政府建設示范縣(市、區)”。按照《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和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的任務要求,對照《市縣法治政府建設示范指標體系》,制定《棲霞市法治政府建設示范指標體系及任務分工》,落實法治政府建設重點任務,全力以赴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活動。(責任單位:市委依法治市辦、市司法局,示范創建指標涉及部門和單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35.強化領導干部法治思維。完善政府常務會議、鎮街及部門領導班子定期學法制度,政府常務會議每年至少舉辦2次法治專題講座。組織國家工作人員參加網上法律知識考試。行政執法人員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學時的業務知識和法律法規培訓。深化“專業人”學“專業法”考“專業法”,建立領導干部學法清單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應知應會法律法規清單,加強法治能力考查測試。(責任單位:市委依法治市辦、市政府辦公室、市司法局,市有關部門,各鎮街政府、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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