棲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
關于印發《棲霞市促進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意見》的通知
棲安發〔2021〕5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安委會各成員單位:
現將《棲霞市促進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棲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
2021年3月24日
棲霞市促進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意見
為認真汲取笏山金礦和招遠曹家洼金礦事故教訓,壓緊壓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管控安全風險,全面落實隱患排查治理措施,有效防范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堅決守住安全生產底線,根據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特制定本意見。
一、 總體工作要求
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踐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把隱患當做事故對待,將隱患排查挺在事故前面,將風險管控挺在隱患前面,落實嚴之又嚴,細之又細,實之又實措施,創新舉措,建立企業安全責任落實執行力檔案,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實行“紅黃藍”管理,分企業、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及直接責任人員主體,層層簽訂安全生產承諾書,卡實責任,加強指導,嚴格執法,壓力自上而下傳導,責任自下而上落實,倒逼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二、突出企業主體責任落實的重點
(一)健全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讓每個員工都明白應該干什么。
1.企業要建立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崗位、每個員工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責任制的內容要涵蓋責任人、責任范圍和考核標準。
2.責任人要明確到每個崗位,明確到員工,人員有變化的要立即更新。要將企業風險辨識的結果納入責任制范圍,明確到每個員工。企業生產車間、班組、一線從業人員等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要通俗易懂、便于操作??己藰藴室c責任范圍相對應,要制定落實考核機制,確保員工的收入與考核掛鉤。
3.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信用承諾制度。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各級各部門要積極引導督促各類市場主體簽署《安全生產承諾書》,爭當行業“誠信標兵”。企業內部也要層層簽訂《安全生產承諾書》,在主管部門網站、單位內部主動公開,推送“信用煙臺”網站集中公示,接受社會和單位員工的監督。
(二)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讓每個員工都明白不該干什么、該怎么干。
4.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要覆蓋生產經營全過程,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其標準規范的要求,未覆蓋的一律不得開工生產;要對應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其企業生產經營實際的變化,及時更新,每年一調整、三年一修訂。
5.生產經營活動中遇到無操作規程的具體工作,一律不得作業,由技術、工藝、設備、生產、安全人員聯合制定作業規范并經分管生產的負責人審定后,方可作業。
6.對存在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行為從業人員按照企業安全管理制度進行處罰,屢教不改或“三違”行為突出的從業人員要給予開除。
(三)認真抓好全員安全教育培訓,提高企業員工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的能力。
7.高危行業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要依法依規持證上崗。
8.在每年春節后第一個上班日,必須集中上好安全生產開工“第一課”,由企業主要負責人親自組織、親自授課。覆蓋全體人員,宣講政策形勢,深入思想發動,開展警示教育,安排部署工作,切實收攏人員思想、強化全員安全意識、落實安全措施、加強設備設施維護保養和安全生產檢查,迅速恢復正常工作狀態。
9.要將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及其企業安全生產涉及的相關標準規范,納入企業三級培訓的內容,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內容、學時進行培訓,未經培訓不得上崗。
10.實行培訓人員責任追究制,未按規定培訓且因此導致員工“三違”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凡未達到培訓要求安排上崗作業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新入職員工應經過實操培訓車間培訓并考核合格后再進入生產崗位,一線從業人員每年應進入實操培訓車間復訓,提升員工操作技能。
(四)完善雙重預防體系,確保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管理上的缺陷得到及時有效治理。
11.要健全制度,完善體系,嚴格落實,確保風險管控全面覆蓋企業生產經營全過程,對梳理出的安全責任逐一落實。
12.要建立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員工的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確保每個崗位、每個設備的隱患得到及時發現、及時治理。要按照治理目標、人員、經費、措施、時限五落實的要求,對發現的隱患進行治理。
13.建立并落實事故隱患舉報獎勵制度,鼓勵員工及時發現隱患、及時報告,防止養患成災。落實事故隱患統計分析制度,定期對事故隱患進行統計分析,分類治理,彌補管理上的缺陷,從“根”上杜絕事故隱患。
(五)強化應急管理,盡最大可能降低事故發生后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程度。
14.企業要針對可能發生事故特點和危害,進行風險辨識和評估,制定相應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高危和人員密集單位應當每半年至少組織1次綜合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2年對所有專項應急預案至少組織1次演練,每半年對所有現場處置方案至少組織1次演練。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年至少組織1次綜合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3年對所有專項應急預案至少組織1次演練,每年對所有現場處置方案至少組織1次演練,評估應急預案的實效性和操作性,及時進行修訂完善。
15.高危和人員密集場所企業應當依法建立應急救援組織,配備必要適用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物資,或指定兼職的應急救援人員并與專職應急隊伍簽訂應急救援協議。
16.企業要組織開展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17.賦予企業生產現場帶班人員、班組長和調度人員在遇到險情時,第一時間下達停產撤人命令的直接決策權和指揮權。
三、分類施策,實行“紅黃藍”管理
(一)對存在重大隱患的企業實行“紅牌”管理。
18.對企業作出停產停業、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關設施或者設備的決定,可以采取通知有關單位停止供電、停止供應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強制生產經營單位履行決定。經停產停業整頓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予以關閉,依法吊銷其有關證照;按照相關行業領域自由裁量標準,實施上限或頂格經濟處罰;納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取消申請銀行貸款、國家政策資金、政府采購、招投標、評選先進、政務綠色通道等資格。
19.對企業主要負責人依法進行頂格經濟處罰;納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具有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現實危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分管負責人及直接責任人員按企業管理制度進行處罰;對有關人員從業資格進行暫停直至撤銷。
(二)對存在一般隱患的企業實行“黃牌”管理。
20.要求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或整改不合格的給予“黃牌”警告,對企業一律實行經濟頂格處罰,視情況停業整頓直至關閉。
21.對企業主要負責人依法實行經濟頂格處罰;對分管負責人及具體操作人員,責令企業按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22.連續兩次受到“黃牌”警告的,按“紅牌”管理對企業、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及直接責任人員進行處罰。
23.重大隱患已整改經有關主管部門或監管部門驗收合格的取消紅牌管理;一般隱患經有關主管部門或監管部門驗收合格的取消黃牌管理。
(三)對主體責任履行較好的企業實行“藍牌”管理。
24.對企業在相關政策、項目、資金等方面給予傾斜。減少對其安全生產執法檢查的頻次,并在市場準入、行政審批、資金扶持、政府采購與工程招投標、信貸融資、評先樹優等方面實行優先辦理、簡化程序、“綠色通道”和重點支持等實質性激勵政策,形成良性激勵機制。
25.對企業主要負責人及有關人員在政治待遇、評先選優等方面給予傾斜。
四、明確職責,依法實施監管
26.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要求,嚴格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監管方式等要求,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責任。
27.要制定權責清單、實施清單,明確責任主體、具體實施計劃,確保責任明確。
28.在行業監管、事故調查、工作調度等方面切實發揮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的作用,強化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
29.專業監管要公正公平,突出專業化水平,積極開展第三方監管。
30.要改進安全監管工作作風和執法方式,通過暗訪暗查、約談曝光、專家會診、警示教育等方式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
五、逐企指導,幫助企業健全安全管理機制
31.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要組織專門力量,針對本行業、領域企業的實際和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指導制定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及隱患排查治理、培訓教育機制的標準文本,按照屬地管理、分級監管的原則,深入本行業、領域企業,指導企業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操作規程三項制度,完善隱患排查治理、培訓教育機制。
32.要明確時限,責令本行業、領域企業按時完善制度、明確落實機制;凡到期未整改的,一律移交執法機構依法處理。
六、嚴格執法,依法打擊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33.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要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分類制定執法檢查標準;按照屬地管理、分級監管的原則,細化監督計劃,逐個企業進行全面檢查。
34.凡不具備《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一律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已經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移交有權機關收回許可證;拒不停止生產經營活動的,一律按規定采取停止供電、停止供應民用爆炸物品等行政強制措施。
35.要對查出的隱患逐條書面說明依據、整改要求、對應罰則,嚴格依法依規處罰。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鎮街、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始終把督促落實企業主體責任作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責任落實的重中之重、治本之策來抓,要定期分析和預判企業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強化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協調解決重點難點突出問題,加強調查研究,及時總結推廣行業、領域內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的經驗做法,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地提出解決監管執法中存在的問題。
(二)建立會商協同機制。各鎮街、各有關部門、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建立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長效工作機制。加強日常工作溝通與協作,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協調解決重要問題,并以會議紀要等方式明確議定事項,定期聯合通報轄區內有關涉嫌安全生產犯罪案件移送、立案、公訴、裁判結果等方面的信息。
(三)強化法治宣傳。建立媒體曝光制度,聚焦安全生產突出問題和事故隱患,組織媒體跟隨明查暗訪、跟進整改督辦、跟蹤落實問效。鼓勵社會各界、人大政協、群眾團體、新聞媒體對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實施監督、提供線索。健全安全生產有獎舉報制度,限期辦理安全生產違法違規問題的舉報投訴。加大安全生產公益宣傳力度,在媒體、網站、微信公眾號等開設公益宣傳專欄,普及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法律法規知識。